宁夏今年将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

2015-02-25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为持续改善黄河宁夏段水质,推进“美丽宁夏”建设,今年将多举措全面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据自治区环保厅厅长喜清江介绍,当前全区水污染防治主要面临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标准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率低等问题,水污染防治难度依然较大,为此环保部门将以黄河支流、重要湖泊、主要排水沟为治理重点,进一步改善全区水环境。       在涉黄河水污染防治方面,今年宁夏将落实黄河跨市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推进黄河支流、入黄河主要排污沟水污染综合整治,坚决取缔和关闭入黄河及湖泊湿地的工业企业直接排污口,关闭排水沟沿线未进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或集污管网的工业企业排污口,推进排水沟水质改善,力争达到Ⅴ类水质。       为提升污水处理效果,今年宁夏将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任务,加快建设和改造在线监测设备,确保年底前重点废水排放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全部实行刷卡排污。此外,还将加强葫芦河流域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污水排放监管,实施渝河污染治理工程,有效改善葫芦河、渝河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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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中国 市场战略布局起航

2015-02-10

 随着“水十条”的出台,对污水处理厂高效节能曝气、升级改造、污泥处理处置等技术装备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高效节能的环保设备在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等多个领域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       2015年1月8日,琥珀环保技术(太仓)有限公司在中国的第一个区域型办事处在北京盛大开业。       琥珀环保技术(太仓)有限公司(琥珀中国,简称HCN)是德国HUBER SE公司在中国唯一的合资子公司,全权代表德国HUBER SE在中国开展业务,HCN秉承德国琥珀一贯理念,将“德国品质”与“本土化”战略融合,进一步拉近与客户的距离,直接面向中国北方市场,能与客户更加紧密的结合,提供与德国总部同质的产品、方案及售后服务,更快、更好的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日前,琥珀环保技术(太仓)有限公司总经理接受中国水网的采访,介绍公司产品的情况及战略布局。       中国水网:琥珀环保技术(太仓)有限公司选择在北京建立第一个区域型办事处?       HCN:中国环保产业发展前景广阔,是德国HUBER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最为重视的主要市场之一,而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也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聚集着大量的环保企业且占据中国环保市场较大份额,琥珀中国把第一个办事处开设在北京可以更好地覆盖全系列产品在北方市场的销售网络,可以进一步拉近与客户的距离,在全面发挥琥珀产品优势的同时,更为直接地倾听用户声音,加大与大型环保公司的紧密合作。       中国水网:北方环保设备厂商及大型环保公司众多,请问琥珀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什么位置,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哪些,最大的竞争优势是什么?       HCN:北方环保市场巨大,大型的环保公司众多,主要有北排集团、北控集团、首创集团、碧水源、桑德环境、中环保、中节能水务、天津创业环保以及各个地方水务公司,琥珀公司与其中的大多数的公司在以往中都有过合作,在未来琥珀公司更加的希望以优质的产品及服务与各个大型环保公司展开全方位的合作,北京办事处有着琥珀公司优秀的技术团队及销售团队,结合公司总部的力量更加的贴近客户,了解各个客户的诉求,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取得共赢的结果。       我们的同行主要竞争对手分三类包括传统知名的国际性厂商、仿造我们的技术设备展开生产的厂商以及其他国内的供应商,在环保设备厂商中,琥珀一直扮演着“引领”而非“跟随”的角色,凭借近两百年的生产经验和不断进步的技术研发,产品以“高品质”为主要特色得到业内的一致认可,这也正是我们的最大优势所在。此次在太仓设厂,在秉承传统工艺的同时,又将“本土化”理念根植于琥珀的血脉,与用户最近距离的交流与沟通能够让我们更了解用户需求,也为产品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       中国水网:在中国环保市场发展迅速,琥珀公司怎样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和保护自有技术?       HCN:注重技术创新是琥珀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公司每年在全球营业额中大约会拿出3%-5%作为技术研发经费,同时今年也开始准备在太仓建设研发基地,进一步提升技术力量储备。在自有技术保护方面我们也格外注意,HUBER公司有大量的专利技术,关键性工艺都是从德国直接进入,关键部件也是有德国直接生产,以避免不必要的仿造事件。      中国水网:请问您对公司未来数年在中国的发展有何规划?       HCN:公司将首先打造全球统一的技术服务团队,充分利用德国HUBER公司全球的资源和网络,为国内客户提供全球统一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同时提供日常设备维护和操作的专业服务,让国内的客户享受和德国一样水准的技术服务。       2015年1月北京办事处成立,在15年公司打算在成都、广州、上海陆续成立办事处,形成以德国琥珀为依托,琥珀太仓工厂为中心,东西南北的布局,让公司在中国的销售、技术以及售后服务的覆盖面和覆盖程度更加广泛且细致,更加的贴近客户,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在继续开拓市政污水处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工业用户的开发,运用多年经验和良好口碑不断降低成本,提升产品性价比,为德国HUBER SE在2020年实现全球污水处理领域世界第一(No. 1 in  WASTE  WATER  Solutions  –  Worldwide)的宏伟目标作出相应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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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三大亮点

2015-01-28

 1月26日,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加大污水处理收费力度、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总体来看,《通知》中,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加大污水处理费收缴力度以及相应配套政策的落实等内容,在之前发布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等政策中都有所涉及,并被多次解读和分析。而其中还有三大亮点值得重点关注:关于收费标准的调整、差别化收费政策以及污水处理可以根据不同水质单独收费。        首次明确收费标准利好行业发展       《通知》中强调,2016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伙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保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认为,这样果断的调高污水处理居民及非居民收费标准,实际上会简化目前比较复杂的听证机制,会缓解地方政府在污水处理调价方面的舆论压力和负担,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对甲方的资金总量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0.95元/吨达到了最低行业标准       “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污水处理的价格标准。”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保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E20研究院执行院长、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薛涛指出,虽然0.95元/吨不及一线城市的标准,但是对二、三线城市和偏僻地区相对足够,达到了污水治理的最低行业标准。     薛涛认为,单就二三线城市而言,如果0.95元足够,必须要满足以下几点条件:首先是大中型污水处理厂,且水质标准在一级B及以下标准。其二,除去污水处理厂的全成本外,只考虑污水处理厂的管网维护费且不考虑其建设费用,其三,污泥处置方面仅考虑以安全处置为要求的填埋处置,资源化或减量化方面尚无法很好满足,基于这些因素,0.95元才能满足二、三线城市污水厂运行的全成本。他同时指出,相较于政府自运行的,社会资本以BOT形式运行的成本较低;规模越大且进水水质越好,价格越低;管网越新价格越低;土地资源越丰富,污泥安全填埋处置成本越低,需要根据各地不同情况结合这几点来分析成本。        应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此外,《通知》中明确,已经达到最低收费标准但尚未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应当结合污染防治形势等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薛涛认为,这也表示了污水处理费即使达到0.95这一标准也可能只满足了成本而尚不足以盈利。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王淦介绍,水是一种资源,从综合利用的角度,污水处理不仅是处理水污染,还需要有更多回用方面的考虑。现在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越来越高,企业污水处理成本也相应越来越高。     某排水公司领导认为,从免费到几毛到接近一元,基本上覆盖了一般企业污水处理的成本。虽然可能还不能覆盖深度处理等成本,但相比较而言,已经是很大的进步,顺应了发展趋势。       对特许经营企业无直接影响       而福建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秋萍认为,本次三部委提高污水收费标准,是政府面向民众,对政府来说,可以减轻财政压力,平衡收支。但对于特许经营的污水处理企业来说,企业与政府的污水处理价格已经在特许经营文件时,有了约定,此次价格调整不会有直接的影响。除非企业后期进行提标改造等,或可依据新的收费标准,进行价格约定。       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 既强调处罚又强调收费      《通知》指出,对企业排放污水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对超标排放的污水实行更高的收费标准。各地可根据超标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差别化的收费标准。     薛涛认为,这里提到的差别化收费中的“差别化”是带有罚款性质的,即处罚又收费。加大了对污水排放企业的监管和惩罚力度。强调各地可结合水污染防治形势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差别化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对企业排放污水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执行正常的企业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污水处理可以根据不同水质单独收费       鼓励工业园区(开发区)内污水处理单位与污水排放企业协商确定污水处理收费,提高污水处理市场化程度和处理效率。    “这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许可。”傅涛指出,《通知》明确了污水处理费调价可以按照水质的不同单独收费,污水处理单位与排污企业可以形成单独的协议。    《通知》中以园区为特点,对于工业园区聚集区,强调可以根据处理水质的不同进行差别化收费。薛涛认为,“这实际上是促进了环境污染的第三方治理。”而这里强调的“协商”事实上是提供了更灵活的机制。也就是说,如果要统一污水处理费的话,就要统一接管标准,这就要求排污企业自己去处理。而“协商”灵活了机制,排污企业可以通过与专业的污水处理第三方企业合作,通过支付相应的费用做到排放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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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保护呼唤法治创新

2015-01-23

目前,我国有400个城市缺水,108个城市严重缺水。北京水资源年人均占有量仅为100m3,是地处沙漠地带以色列年人均占有量的1/3。我国有限的水资源还遭受着快速城镇化工业化污染的严重影响,可以说,我国水资源安全形势非常严峻。       观念上的症结:GDP崇拜       随着我国水资源保护的三大法律——《水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的发布,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不过法律的实施总是迈不开“GDP崇拜”这道坎。政府水利投资背后的提升GDP理念,致使各级特别是基层党委政府领导跑环境水利项目很积极,搞环境水利管理就没劲头。可以说,越往基层,我国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水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就越是容易因GDP崇拜而受到挑战。       制度上的症结:法治水平不高       区域、部门利益竞逐,形成地方立法、执法争权诿责、权责脱节现象。流域水资源立法各自为政,导致“湖控工程”“抢水大战”“污染转移”等水资源恶性竞争。部门水资源立法各管一块,形成了以水行政部门负责的江河水域水资源保护与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的陆域水污染防治“两张皮”,水利立项审批部门和水利建设主管部门的责任扯皮,地方水行政与流域机构管理权限配置失衡,以及湖泊或保护区五六个主管部门间“人人有权管,人人都不管”现象。       法律实施缺乏有效机制,文本上的法很难成为行动中的法。职能部门依法行政顾虑重重。一基层水务局长抱怨说,辖区的矿山企业不做水土保持方案就开工,当问及水土保持法规定的法律手段用过没有,回答是“我们哪敢用啊,就用过一次,处罚一家纳税大户企业,还上了法庭,最后领导发话了,我们被迫撤诉”。环保组织公益诉讼障碍重重。在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的今天,环保组织制约因素多,施展不开手脚。       传统思维定势很难打破,水资源治理法律制度严重滞后。我国刑事立法没有把对人体健康影响重大的水污染风险,像对人体健康同等重要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那样单独入罪,而是以损害结果显现作为刑法规制的标准,这是以对待一般环境风险的思维方式来对待饮用水安全风险。我国水资源管理习惯于指令性的计划经济模式、热衷于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我国短缺的水资源、稀缺的无污染的生态水,其稀缺性就很难以市场价格来显现,致使我国生态补偿、水权交易等市场机制一直发育不起来。       公众参与不被重视,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难以有效建立。江河流域沿岸世代居住的居民,对流域环境最为了解,对流域问题最为关注,却无缘参与流域管理,从而形成了“看得见的管不到,管得到的看不见”。公众参与的欠缺导致了生态补偿不公平,补偿标准难确定,补偿模式难持续。现有的生态补偿最紧要的是要解决受偿地区贫困和发展问题,一旦补偿停止后,又将重新面临环境退化问题。据此,政府主导生态补偿的着力点应在补偿区发展和公众参与上,而不应错位在生态补偿的定价上。        信息公开严重不足,难以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监督作用。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等联合发布2013—2014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全国120个城市只有宁波市达到及格分,全国平均分只有28.5分。有的农村地区自来水厂,将未经处理的河水直接输入自来水管道,而当地农民却无从知晓。       亟待法治创新       形成法律政策组合拳。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和“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的要求,尽快明确水资源管理法治在“法治建设成效”中的权重,建立行政问责、党内问责、人大问责协调统一的水资源管理问责机制。尽快整合水污染严重的行业企业,建立水污染风险抵押金制度,将行政契约、作为制裁的信息披露等非强制性行政手段与行政强制手段组合使用。尽快推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升公众参与能力建设、促进环保组织发展的实质性政策举措,使得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强化法律底线防火墙。强化水资源法治保障的最后一道屏障——刑事保护。适时将水污染犯罪从法“污染环境罪”中剥离出来,单设罪名,并从两方面着手降低水污染入罪门槛:将水污染风险入罪,确立水污染犯罪的严格责任或水污染犯罪的举证责任倒置。并加强检察司法,建立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犯罪同步监督机制,即检察机关在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指挥中心设立的同时,建立环境犯罪同步监测中心,对水资源保护等进行监督。优化水资源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审判机制。为了适应环境司法专门化(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和“三审合一”(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统一集中审理)审判模式,要尽快统一和明确环境诉讼案件的立案标准,拓展各类环境诉讼特别是民事行政交叉诉讼、民事刑事关联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案范围,突出对环境公益诉讼立案机制的科学塑造。       构筑综合整治一张网。抓牢宪法“一根线”,张开水资源保护法治“一张网”。由人大主导水资源保护立法,避免立法过度向部门下沉。确需由部门立法的,应明确立法权力边界,并加强违宪审查。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权限应适当上收至国家层面。地方水资源保护立法要尽快实行从“封闭—单干立法”向“开放—合作立法”转换。加快推进水资源保护跨区域、跨部门以及部门内综合执法,扩大流域水资源管理部门的执法权限。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要构建有机融合的制度链条:一要引入公众参与,将当地群众的信息优势和利益诉求纳入到生态补偿决策中,更好实现补偿公平;二要引入水足迹理论,即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或一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消费的所有产品和服务所需要的水资源数量,以一种客观、准确、动态的标准来反映某一区域和人们对水资源的占用情况,以此完善水资源生态补偿标准;三要变输血式补偿为造血式补偿,助力生态保护区引进生态环保产业等促进发展措施,以增强生态补偿机制的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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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书记:正研究用水资源设定人口调控总量

2015-01-12

1月中旬,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代表先后参加了昌平团和密云团的审议。提到北京的人口调控思路,他表示,正在研究以水控人,以水资源作为限制条件,确定人口调控目标。       谈法治建设我们的目标是首善之区     在昌平团,郭金龙表示完全赞同“两院”报告,新发展阶段将深入贯彻习总书记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政,确实保障人民权益、宪法权威。他说,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地方法治和中央法治不是一个简单的切割,“在法治中国的大前提下,我们的目标是首善之区建设。”      谈人口调控人口调控总量倒逼各项工作    论科技有未来科技城、中关村昌平园等,论历史遗产有十三陵,论高校有沙河高教园区。参加昌平团审议时,郭金龙指出,昌平的发展要素非常丰富,“现在不是简单地要丰富它,而是要梳理它,变以前的聚集资源求发展为疏解功能求发展。”     昌平是人口增长速度最快的区县,人口调控近几年一直是昌平区工作重点。对于全市下一步控制人口,郭金龙提出要“以水控人”:“北京到了这个阶段,最大的挑战就是人口资源环境矛盾不断加剧,所以要疏解功能,人口增长太快,资源承载不了。”他表示,计算人口调控总量有各种算法,包括现有人口的机械增长、城市化进程等,也可以按照水资源限制条件来进行计算。如果按照每人每年130立方米水计算,北京已经是全世界“极度缺水”的水平。     北京要和谐宜居,人口调控是刻不容缓的课题,既对现在负责,也要对未来负责,这是绕不过去必须要有的工作。郭金龙介绍,去年在回龙观和天通苑调研时,教育部门的同志提出当地的入学压力很大,尽管每年都在建学校,但还是跟不上需求。“未来的人口调控天花板,倒逼我们做好各项工作。”他说。       谈生态环境     在密云团,来自密云县古北口镇司马台村党支部的吕大如代表介绍了司马台村民俗旅游的情况,他们利用酒店式的管理提升民俗接待的能力和档次,并成立旅游专业合作社,年产值将近两千万。“也就是说,光旅游一项每户的收入就有10万?”“是的,村里提前实现小康水平有底儿啦!”吕大如说完,郭金龙微笑着点了点头。     密云是生态涵养区,郭金龙肯定了密云多年以来为北京的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他鼓励密云代表,要让宝贵资源得到充分发挥,首先还是要进行生态建设,科学发展,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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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南非、澳大利亚正将污水处理为饮用水

2014-12-15

 水资源的缺乏正迫使城市不得不进行调水或进行海水淡化。那么是否可以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作为地方供水的一种经济有效的方式?     城市中消耗的清洁水中大约有一半流入到污水管网进而进入污水处理厂,然后进行处理返回到自然环境。传统的污水处理厂设计成将污水处理到一定的标准,然后排入自然水体,确保不会影响环境或对公众健康带来影响。     在世界许多地方,充足的淡水供应越来越难,水资源的缺乏迫使城市进行长距离的调水,能耗非常之高。例如洛杉矶要进行大量的调水满足城市的所需。其他城市,例如以色列的阿斯库伦投资将海水脱盐生产饮用水,这一技术也是能耗非常高,而且受限于沿海地区。一个替代的选择是将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出水进一步处理到适合饮用的水平。     将市政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处理到饮用水平不是什么新的理念。间接饮用的方式已经在世界多地有所尝试,例如新加坡的NEWater项目,污水处理厂的出水进行一系列的高级处理,达到NEWater的要求标准,之后进入自然水库,达到间接饮用的目的。     间接饮用作为一种重要的供水手段已经使用了数十年,现在直接饮用的理念在美国、南非、澳大利亚正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直接饮用与间接饮用有很大的不同,处理后的水不是排放到自然水体,而是直接进入供水管网。直到现在,世界上只有一个直接饮用的再生水工程,这座再生水厂位于纳米比亚的温得和克,从1968年起就已经运行。但是自从2011年后,在美国新墨西哥州、德克萨斯州的一些地方已经在考虑直接饮用。     更引人注目的是,在一些大城市,如圣迭戈、洛杉矶、萨克拉门托正在考虑发展再生水的直接饮用项目以满足未来对供水的要求。这促使了美国水工业的一系列研究项目,包括如何提高处理的可靠性、保障公众健康以及心理可接受。     直接饮用的一个显著优点是供水接近于用户,无需远距离调水。这种优点是间接饮用所不具备的,间接饮用往往需要长距离将水输往水库进行存储,长距离的泵送需要非常高的能耗。     一个例子是德克萨斯州的大斯普林地区,当地是严重的干旱,泵送饮用水是从距离100公里外的一个小型水库,直接饮用的能耗需求完全可以通过节省远距离泵送的能耗而弥补。     直接饮用的理念已经引起了澳大利亚的兴趣,澳大利亚科学技术与工程院(ATSE)最近出版一份名为“通过回收的饮用水”报告,在这份报告里ATSE提到再生水的直接饮用对澳大利亚的未来水供应有诸多的优点。ATSE认为再生水直接饮用应该与其他供水方式一样获得同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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